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

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制度
作者:本站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6-10-27    【字体:缩小 放大

 

全 程 代 办 制 度

    

一、“全程代办”服务的范围

市、旗两级重点项目、外来投资项目、外商投资项目、基建和技改投入额度较大的项目实行“全程代办”制服务。

二、“全程代办”服务办理程序

1、窗口受理的事项认定属于“全程代办服务”范围的,应立即与行政服务中心监察科联系,行政服务中心确认后,由行政服务中心代项目单位办理有关手续。

2、“全程代办”项目一经确认,“中心”将负责项目审批全过程的联络、督导和协调工作,项目审批涉及到的各审批部门不准与项目单位直接接触,但必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办理本单位审批、审核职能,负责项目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,项目申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代办单位负担。

3、项目办结后,项目代办单位将办结手续交“中心”监察科,由“中心”监察科移交给项目单位。

三、责任追究

对有以下几项行为的,行政服务中心将按照旗委、旗政府的有关规定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。

1、属全程代办服务范围 的项目,未实行全程代办的。

2、全程代办过程中代办单位相互推诿、不积极配合,造成项目办理时限过长的。

3、项目办结后,代办单位向项目单位摊派费用的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[关闭窗口]     
    Copyright © 2006 www.kalaqinfuwu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行政服务中心版权所有
    地址: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 邮编:024400
    办公室电话:0476-3772668 0476-3770101 0476-3773232 0476-3773229 传真:0476-3772668
     主任信箱:mlc3832@163.com jinguo-3770101@163.com
    页面美工、技术支持:启天网络 蒙ICP备06005483号